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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巴西国家交通委员会的规定,巴西全国范围内的轻便摩托车(ciclomotores)车主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到车辆所在地的州交通管理部门(Detran)为其车辆完成登记注册。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将被要求完成车辆的注册、上牌和年检,并且驾驶人需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方可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相关规定依据国家交通委员会(Contran)于2023年6月发布的第996号决议制定。
关于轻便摩托车的定义
根据巴西国家交通委员会第996号决议,轻便摩托车是指:配备排量不超过50毫升的内燃机车辆(俗称“50cc小摩托”),或采用最大功率不超过4千瓦的电动机,设计最高时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具备两轮或三轮结构的机动车。
若车辆的排量、功率或最高时速超出上述标准,则被归类为摩托车类别,须按照《巴西交通法》相关规定,办理车牌并持有相应的驾驶证或轻便摩托车驾驶许可(ACC)。
登记注册与上牌要求
驾驶轻便摩托车,需持有轻便摩托车驾驶许可(ACC)或巴西的A类机动车驾驶证。A类驾照适用于所有两轮或三轮机动车,不受排量限制。
车辆的登记和年检程序由各州交通部门执行,一般需先在当地交通部门官网发起线上申请,随后预约到线下窗口提交材料,包括:车辆购买发票或来源声明(需注明发动机功率);车主身份证明(个人为个人税卡CPF,法人为企业注册号CNPJ)及法定代表人资料;交通法规符合性证明(CAT);车辆品牌/型号/版本代码;车辆检测报告,含发动机号码。
若车辆于2023年7月3日之前生产或进口,且无上述代码,则需提供车辆安全证书(CSV),其中须包含17位车辆识别码(VIN),用于标识车辆的生产信息、型号及年份。
如为“来源声明”文件,则须由具备资质的维修机构出具,并经公证处认证签字。经州交通部门审核通过后,车辆将被录入州级和全国机动车登记系统(Renavam)。
违规处罚
自2026年1月1日起,未取得驾驶资格证或未完成注册和年检而驾驶轻便摩托车,将构成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包括:罚款293.47雷亚尔;驾驶证记7分;车辆将被暂扣或拖至交通部门指定停放地点。
此外,轻便摩托车禁止在人行道、自行车道或自行车专用道上行驶;在快速路和高速公路上,仅在设有路肩的情况下方可通行。驾驶人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载人时乘客也必须佩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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