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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美侨报网编译楠木3月14日报道】巴西联邦参议院在本周三(13日)的全体大会上通过了一项新法案,规定对未实现男女劳动者同工同酬的用人企业处以罚金。新法案随后将被送交至联邦众议院进行分析和表决。
巴西国家通讯社报道,根据巴西《统一劳工法》(CLT)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同一工作活动中担任同种职位的男女劳动者需支付同等薪酬,新法案的实施旨在保障该项法令的顺利落实。
该法案由参议员费尔南多•贝泽拉•科埃略(Fernando Bezerra Coelho)编写并提交。根据法案内容,司法机构将对所有相关诉讼案例进行审核,若查出用人企业违反了同工同酬规定,将勒令企业向受害员工支付赔偿。按照规定,赔偿金的额度应等同于已核实月份工资总差额的两倍。
参议院表示,根据2014年小微型企业女性企业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年度报告数据,巴西小微型企业中男女劳动者之间薪酬差异的平均水平已达到23%,大中型企业中的男女薪酬差异则更加显著,差异水平高达44.5%。
(编辑:楠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