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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港旅客带未完税烟入境被判囚4个月

转载 julia2025/06/09 20:16:0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中通社 作者: 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香港中通社6月9日电 一名入境香港的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税香烟,未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9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4个月和罚款2000港元。

  香港海关9日公布,人员8日在罗湖管制站截查该名39岁抵港女旅客,在其携带的个人行李内检获23200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9.5万港元,应课税值约7.7万港元。该名旅客随即被捕。

  海关提醒市民,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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