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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修改注册会计师法 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

转载 julia2026/02/26 15:50:5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13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香港中通社2月25日电 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25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此次修法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完善监管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等。

  该修正草案共22条。在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方面,修正草案增加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禁止性规定:明确注册会计师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出具虚假报告;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等,不得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或者出具报告;不得冒用他人名义执业;不得采用强迫、欺诈、贿赂、恶性低价竞争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同时,进一步明确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从事的业务范围。

  在完善监管措施方面,修正草案严格执业准入,加强监督检查,增加关于加强审计档案管理的内容,明确实施失信惩戒。

  中国现行的注册会计师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有关决定修正。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24年底,中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约1.1万家,注册会计师约10万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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