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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通社11月29日电 据彭博社报道,越南检方对被判死刑的越南女首富张美兰表示,如果她想避免注射死刑,必须返还约110亿美元。
根据今年4月的一审判决,张美兰因犯“违反金融机构贷款规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因犯“贪污罪”被判死刑,因犯“行贿罪”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三罪并罚为死刑。此案二审于11月4日至25日进行。
此外,10月17日,法院宣判张美兰诈骗财产、洗钱和非法跨境运输货币三项罪名。陪审团以诈骗财产罪判处张美兰无期徒刑,以洗钱罪判入狱12年,以非法跨境运输货币罪判入狱8年,数罪并罚后张美兰的总刑罚为无期徒刑。
据越通社报道,据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现年68岁的被告人张美兰建立了由1000家子公司和合资公司组成的万盛发生态体系,然后交给亲属和家人管理。被告人张美兰虽然没有在西贡商业股份银行(SCB)银行担任职务,但成为该银行的主要股东,持有85%至91.5%的股份。张美兰被指控利用其作为SCB大股东的地位,指示SCB领导从该银行提取资金以服务个人目的,给SCB造成约498万亿越南盾的损失,使该银行完全丧失流动性,巨额贷款无法收回。
张美兰的律师称,到目前为止,检方反对对她减轻处罚,除非她能找到办法返还她在两次单独审判中被判明贪污的415.7万亿越南盾的大部分。彭博社称,据越南法律,如果张美兰能够返还涉案资产的四分之三,其刑罚可考虑减轻。
其律师称正在尽力帮她避免死刑,相信能够满足避免死刑所需的要求。目前已有一群海外投资者同意出借4亿美元,他们正在准备汇款所需的文件。
张美兰1956年10月生于越南南部西贡市(今胡志明市),其一手创办的万盛发集团系越南最大的房地产集团之一,其家族被视为越南最富裕的家族之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