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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中国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中国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保育教育费是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的保育和教育的费用。对于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意见》提出,按照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意见》还提出,在国家统一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基础上,鼓励各省结合实际,进一步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资助政策。中央财政统筹考虑地方资助政策实施效果等,继续予以奖补,适时研究建立统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资助制度。
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其中提出“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3月份全国两会召开,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规定,“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实施免费学前教育,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
据中国教育部披露的数据,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经费总投入为5382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