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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4日,巴西政府颁布第12.858号法令,对《化肥法》相关条例进行更新,正式将化肥行业纳入2022年通过的《自控法》监管框架。这一举措标志着巴西农牧防疫监管体系的结构性升级。
此次调整不仅是技术性修订,更体现出监管理念的深层转变。《自控法》以风险分析为核心,要求企业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计划,对产品质量、安全与合规承担首要责任。监管模式由“国家主导”转向“政府监督+企业自控”的共治机制——企业负责合规管理,政府履行审计、监督与必要时的处罚职能。
根据新法令,自控模式适用于整个化肥产业链,包括改良剂、接种剂、生物肥料、再矿化剂以及植物培养基等产品。
企业需根据自身规模及风险水平设计自控计划,内容包括:明确的质量管理政策;关键控制点识别;抽样与实验分析方案;全流程可追溯体系(从原料接收到产品发运);可审计记录机制;批次召回与自我纠正程序;这一体系要求企业建立系统化、可验证的内部治理结构,使监管更具技术标准和透明度。
新规将违规行为划分为四类:轻微、一般、严重和特别严重,并根据违法程度及企业规模设定罚款标准。违规情形从文件缺失到欺诈、掺假、养分不足或污染等均有明确界定。
法令还引入更客观的技术标准用于罚款计算,减少自由裁量空间,提升行政决策透明度与法律确定性。
法令设立自愿加入的“合规激励计划”。符合条件的企业(注册满24个月、近期无严重处罚、愿意共享运营及质量控制数据)可获得差异化监管待遇。对于轻微或一般违规,可通过通知整改方式处理。该机制旨在鼓励透明度与风险预防管理,加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信任与协作。
法令还明确了临时监管措施,包括产品扣押、暂停经营、销毁或退回原产地等,特别适用于存在农牧防疫风险、未执行自控计划或涉嫌掺假欺诈的情形。制度化安排提高了执法的清晰度和法律安全性。已注册企业拥有两年过渡期以适应新规;新注册企业则须自设立之日起全面合规。
作为全球主要化肥消费国,巴西高度依赖国际供应链。此次监管升级在不设立新的贸易壁垒的前提下,加强了技术标准、可追溯性与风险治理能力,使行业逐步对标高监管经济体。
化肥行业纳入自控法框架,体现出巴西将生产规模优势与制度完善相结合的战略方向。在全球农业供应链对安全、透明和治理要求日益提高的背景下,这一改革增强了法律可预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