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巴西劳工部为征收工会税保驾护航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巴西头条 / 正文

+网站+顶部+红__2025-07-03+13_02_49.jp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巴西劳工部为征收工会税保驾护航

转载 1012018/04/03 11:31:0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IEST巴西商业 作者:巴西华人网 316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劳工部劳动关系秘书处在进行会议后,认为应该向所有行业的工人征收工会   费。巴西的劳动法改革自去年11月起生效,根据改革中的规定,工会费应是自愿缴纳的,而非强制性的。根据新劳工法的解释,只有在劳工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工会,允许其征收工会费,工会才有权向员工征收。


巴西劳动关系司司长卡洛斯·德拉塞尔达(Carlos Lacerda)签署的2018年的2号技术公告(Nota Técnica 2/2018),将征收工会费的权利归还给了工会,但根据对于劳动法的解读,是否需要缴纳工会费,应该出于员工的决定。


拉塞尔达在面对圣保罗页报的采访时说到,他收到了80多封示威请求信。“没有这个收入,小工会就无法生存。签署这份公告是为了让工会了解大会的权威,”拉塞尔达说。


劳动法律师和雇主方面对这一意见提出批评,而工会人员则为此庆祝。

巴西劳动总工会会长里卡多 帕塔(Ricardo Patah)表示:“劳工部采取了一个折中的立场。”根据帕塔所说,某些工会(例如圣保罗的商业工会,也是帕塔的发家地),为向所有工会所属的劳工征收工会费的问题而召开了大会,这些大会只有一部分的人员参与。


为此,最高法院和高等劳动法院都受到“轰炸”。


圣保罗商业联合会(FECOMERCIOSP)的副会长伊沃 达拉夸(Ivo Dall'Acqua)声称,该机构支持不强制征收工会费的态度,除非最高法院对该规定有所改动。


达拉夸还表示,劳动关系司颁布的是无效的: “这一类型的文件(Nota Tecnica - 技术公告)只是税务稽查的指导性文件,劳动关系司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它的权限。”


近期,巴西高等劳动法院(TST)在一次判罚中禁止了桑托斯港的工会向工人强制征收工会费。该决定只是临时性的(Liminar)。


工会的律师认为,工会费属于一种税,而根据巴西宪法规定,要取缔一个税必须得通过补充法(Lei Complementar),而非普通法。



本文由IEST和《巴西商业资讯网》整合编译,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阅读:

巴西最高法院法官受人身威胁

已有0人点赞

微信图片_20250508145142.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专题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