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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联邦地区法院裁决继续监禁前总统卢拉

转载 1012018/07/09 12:21:0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中新网 作者:巴西华人网 196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中新社圣保罗7月8日电 (记者 莫成雄)当地时间7月8日晚,位于巴西阿雷格里港的联邦第四地区法院最高法官汤普森·弗洛雷斯作出裁决,暂停联邦法官罗热里奥·法夫雷托颁发的针对前总统卢拉的释放令,继续将卢拉关押在监狱。


巴西司法机关在2014年启动的大规模反腐调查中认定,包括卢拉在内的多名政坛重要人物与国企巴西石油公司贪腐案有关。卢拉在7日说,他将根据联邦法官的要求,自行前往库里蒂巴联邦警察局报到并入狱服刑。图为卢拉离开巴西钢铁工人工会总部,前往联邦警察局。
资料图:2018年4月,卢拉前往联邦警察局服刑。

当日早上,巴西联邦第四地区法院值班法官法夫雷托颁发一项命令,宣布释放正在狱中服刑的前总统卢拉。然而,卢拉案的一审联邦法官塞尔吉奥·莫罗对此表示反对。他认为,法夫雷托没有权力释放卢拉,并要求联邦警察不要执行这个释放令。

随后,巴西联邦检察官办公室也发表声明,表示反对释放卢拉。下午早些时候,法夫雷托坚持己见,再次颁发新命令,要求联邦警察在一个小时内让这位前总统获释。

当晚7时许,巴西联邦第四地区法院最高法官弗洛雷斯就此作出裁决,暂停释放令,继续关押卢拉,认为“没有新的事实可以证明释放卢拉的决定是正确的”。

当天,卢拉所在的巴西劳工党主席格莱斯·霍夫曼发表讲话,对莫罗和联邦第四地区法院不执行针对卢拉的释放令提出严厉抨击。劳工党决定9日召开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有关卢拉的情况。

卢拉曾在2003年到2010年担任巴西总统。去年7月12日,卢拉一审被判贪腐和洗钱罪名成立,获9年6个月有期徒刑。今年1月24日,巴西联邦第四地区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定的罪名,并将刑期增加至12年1个月。4月7日,卢拉前往位于巴拉纳州首府库里蒂巴的联邦警察局监狱服刑。但卢拉坚称自己无罪,认为定罪是出于“政治动机”,目的是“阻止其参加2018年总统选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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