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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巴西联邦最高法院(STF)以攻击民主和法制的罪名判处众议员丹尼尔·西尔维拉(Daniel Silveira)监禁8年零9个月之后,总统博索纳罗在4月22日发布了一条法令,对西尔维拉进行赦免。
巴西网站“Globo”报道,博索纳罗在22日下午进行的一场直播中宣布了特赦。几分钟后,文本公布在《联邦官方公报》(DOU)上,距离判决结束不到24小时。根据STF此前的判决结果,大法官以10票对1票的结果,对西尔维拉定罪。
博索纳罗的法令指出,采取这一措施主要是考虑到“由于对一名《宪法》赋予其‘意见表达不可侵犯’权利、仅仅是在行使言论自由权的议员判刑,引发了社会骚动”。
与集体大赦(indulto)不同,总统此次作出的是个人特赦(graça)。根据《宪法》规定,“给予赦免和减刑”由总统个人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Código de Processo Penal)规定,“个人特赦可以由检察院、监狱委员会、被定罪者或任何公民,向共和国总统或拥有赦免权的机构提出”。
据悉,在2018年11月,博尔索纳罗在当选后曾表示,“对暴力和犯罪问题采取强硬态度是我们的主要竞选承诺之一”,并保证“如果今年有对罪犯的集体大赦,那肯定是最后一次”。然而,总统在执政的前三年里已经违背了自己的承诺,他对因执行任务而意外犯罪的警察给予了集体大赦。
对于总统此次的特赦行为,许多巴西法律专家认为其“不合法”或“违宪”。
巴西律师协会(OAB)发表声明称,协会主席贝托·西蒙内蒂(Beto Simonetti)已要求协会内部的宪法研究全国委员会对该事件进行紧急分析。西蒙内蒂还表示:“不遵从司法判决对于法治稳定来说,是极其令人担忧的。”
圣保罗大学(USP)等多所高校的法学教授也纷纷指出,博索纳罗的特赦行为属于“公然违宪”,在巴西非常罕见。所谓的个人特赦,通常是出于人道主义目的,在有合理缘由的特定情况下才会给予。还有教授表示,“这是巴西司法的一个真正的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