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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美侨报网编译楠木4月1日报道】巴西卫生部近日表示,自4月1日起巴西药品的销售价格会进行调升,最高调升幅度或达到4.33%,超过去年的通货膨胀率(3.75%)。药品售价的调升幅度由巴西药品市场监督委员会(CMED)进行确定。
巴西国家通讯社3月31日报道,据卫生部消息,4.33%为本次药价调整的最高幅度,各家售药公司可在规定范围内自行选择调升比例。本次药价调整政策可适用于处方药。
卫生部表示,本次公布的药价调整比例是以相关通胀影响因素在过去12个月期间的变化趋势为基础进行计算的,上述因素包括广义消费者物价指数(IPCA)、制药业的生产力水平、外币汇率、电费价格和药品市场竞争。
CMED将通过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官方网站公布含商品流通服务税(ICMS)的药价清单,公示期一个月。该清单中各类药品的价格由各州相关部门进行确定。
根据相关规定,若售药公司确定的药品售价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销售价格或药价调整幅度大于规定上限,将被处以649至970万黑奥不等的罚金。
(编辑:楠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