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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最高人权法院裁定秘鲁对LGBT人的任意拘留和强奸负有责任。
她的法律小组说,阿苏尔·罗哈斯·马林(Azul RojasMarín)在2008年被羁押期间遭到三名警官的殴打,遭到警棍的殴打,强奸和强奸。
美洲人权法院说这是一种酷刑行为。
这是法院针对LGBT社区遭受酷刑的第一项裁决。
秘鲁政府尚未发表评论。
秘鲁对LGBT人士的接受度越来越高,但许多人仍然面临法律挑战和广泛的偏见。同性伴侣不准结婚或参加公民联合,但跨性别者可以合法改变其性别。
2008年2月,罗哈斯·马林(RojasMarín)女士-现在是一名变性妇女,但当时仍是男同性恋者-在深夜被拘留,并被带到北部城镇卡萨格兰德(Casa Grande)的警察局。
代表她的人权组织-Redress,秘鲁团体Promsex和秘鲁国家人权协调员-说她遭到殴打,由于性取向而受到语言虐待,并抢走了她的财物。
罗哈斯·马林(RojasMarín)女士对警官提起了刑事诉讼,但此案被州检察官驳回。活动家然后代表她将它带到了美洲法院。
该法院由美洲国家组织(OAS)成立,审理拉丁美洲的侵犯人权案件。它可以命令政府调查犯罪并赔偿受害者。
在周一公布的3月12日裁定中,RojasMarín女士被拘留是“毫无动机的”,基于“歧视”,因此是“非法和任意的”。
法院在一份声明中说:“罗哈斯·马林女士被强行脱光衣服,几次遭到殴打,遭受酷刑和强奸……构成对受害者的酷刑行为。” “因此,法院宣布秘鲁应对侵犯其权利承担国际责任。”
法院还说,该国对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者有“强烈的偏见”,在某些情况下,包括国家人员在内的暴力行为也体现了这些偏见。
该裁决命令秘鲁政府向RojasMarín女士支付未指定的赔偿金,向她提供心理治疗,采用新的协议调查对LGBT人群的袭击,并追踪针对社区的暴力行为的统计数据。
补救措施称该裁决为“开创性的”,指出该裁决不仅命令秘鲁纠正对罗亚斯·马林女士造成的损害,而且“防止这些罪行再次发生”,包括向州官员提供有关LGBT权利的培训。
罗哈斯·马林(RojasMarín)女士说,她“无法用言语形容我的感受”。她说:“经过所有这些事情,法院终于相信了我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