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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税收新规:同一纳税人间商品转移不再征收ICMS

转载 julia2024/01/02 16:16:1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502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据巴西媒体报道,针对涉及代征税(ST)制度的商品在同一纳税人间的跨州转移,又有一项新的法规出台。


由国家财政政策委员会(Confaz)于12月26日发布的第225号公约规定,为了计算目的地州应纳的ST ICMS,纳税人应扣除发票中标明的“转移”ICMS。
据Athros审计与咨询公司合伙人Douglas Campanini表示,新规明确了如何计算ICMS-ST,因为涉及同一公司内部的商品转移操作将不再征收州税。
这一新公约修改了2018年的第142号公约,是今年4月最高法院(STF)关于该问题的裁决的又一项具体规定。
大法官们决定,从2024年开始,在涉及同一纳税人的商品转移操作中,将不再征收ICMS。
此外,各州被给予截至年底的期限来规定在这类操作中使用州税抵免的问题。例如,圣保罗在12月22日发布了第68.243号法令,对该问题进行了规定。
为了遵循这一新的理解,Confaz于12月初还发布了第174号公约,强制要求将这些税款的抵免转移到商品的目的地,取消了纳税人管理这些税款的权利。
根据新规定,不再对商品征收州税,但在商品产地生成的抵免将被强制转移到目的地的企业,并随同商品一同移送。
在Hondatar律师事务所的税务专家Regis Trigo看来,涉及同一纳税人在不同州之间转移商品以及在这类情况下使用抵免的问题可能会有其他变数,尽管各州已经在适应Confaz的第178号公约的法规。
新的争议涉及国家大会最近批准的PLP 116/2023,该法案修改了《坎迪尔法》(补充法案87/96),并涉及这类操作中的抵免问题。
这项法案的文本与Confaz第174号公约颁布的规定不同,可能在2024年1月3日前由总统卢拉签署或否决,让纳税人陷入观望状态。
“如果PLP 116的文本被签署并成为补充法案,新的规则将取代Confaz的公约”,他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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