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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通社8月23日电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宋敏莉23日表示,行政长官选委提交就任宣誓声明书期限24日届满。截至23日中午12时,选管会共收到392份声明书。
澳门行政长官选举提名期将由8月29日开始,9月12日截止。参选人须获至少66名选委提名,并提交提名表。据澳门电台报道,提名期结束后,将开展可接纳性审查,由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检视被提名人是否符合参选条件,包括是否拥护澳门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门特区等,并发出对选管会有约束力的审查意见。
宋敏莉表示,400名选委中,绝大部分已递交拥护澳门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澳门特区的声明书,相信其余选委会按日程完成递交声明。届时,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工作将进入第二阶段。
宋敏莉指,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投票地点考虑设在中葡综合体,待有进一步决定后,将正式公布。至于参选人政纲宣讲及答问大会将于竞选活动期首日,即9月28日,亦同样考虑在中葡综合体举行。
21日,现任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贺一诚宣布,不参加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据近期陆续确定的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日程,10月13日为选举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