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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是巴西庆祝女性获得选举权纪念日。在90年前(1932年)的这一天,巴西的女权运动先驱者们获得了这项成就。
综合巴西《圣保罗页报》、巴西国家通讯社报道,巴西女性早在20世纪初就要求获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她们在女权运动中提出的。直到1932年2月,女性也有投票权的规定首次纳入巴西国家法律,这项政治权利开始扩大到女性群体。在两年后的1934年,巴西《宪法》中规定了女性拥有投票选举权。
这项权利的实现进程还受到了多名先驱者的推动。例如教授塞丽娜•吉马良斯•维亚纳(Celina Guimarães Viana),她通过申请形式在1927年获得投票权,并成为巴西第一位女性选民。还有一个值得记住的名字是莱奥琳达•德•菲格雷多•达尔特罗(Leolinda de Figueiredo Daltro),她是女性共和党(Partido Republicano Feminino)的创建人之一,该政党成立于1910年。
此外,圣保罗州(São Paulo)动物学家伯莎•卢茨(Bertha Lutz)于1922年与其他人联合创立了巴西女性进步联合会,并被认为是巴西历史上女性争取政治权利过程中最伟大的领导者之一。
女权运动者的行动不仅对巴西第一共和国时期(1889至1930年)女性投票权的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还对前总统热图利奥•瓦加斯(Getúlio Vargas,1930年至1934年任临时总统)所颁布《选举法》的最终文本施加压力,迫使其不对女性施加特定限制。
根据1931年8月公布的新选举法草案,只有自己有收入的丧偶和单身女性才有投票权。而已婚女性应征得丈夫同意后才可投票,即使自己有收入的已婚女性也需如此。
尽管1932年的新法规取消了特定限制,但对男性和女性的规则仍有差异。与男性不同,女性登记选民不是强制性的。在1934年《宪法》中,强制性登记规则仅适用于担任公务员岗位的女性。直到1946年,男女均强制性登记选民身份。
如今,巴西女性在立法机构中所占空间依然很小。例如,参议院中只有12个席位由女性参议员占据,在所有席位(81个)中所占比例仅为14.8%。而在众议院,全部513名议员中仅有77人为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