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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税务委员会发布重磅税法修订,进口手机税率猛增至25%

转载 艾镁网2024/07/25 20:52:0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20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周三,联邦税务委员会 (FBR) 公布了修订后的《1990年销售税法》,设立了税务欺诈调查部门——税务局,专门负责发现、调查和预防税务欺诈行为。目前,该修订案已获议会批准。同时,FBR还发布了更新版的《2005年联邦消费税法》,进一步完善了税收法律框架,以加强税务监管和确保税收体系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根据FBR发布的修订版《1990年销售税法》新规,巴政府将对进口的移动电话或卫星电话征收25%的一般销售税 (GST)。这一税率适用于每套设备进口价值超过500美元的情况,或根据制造商提供的价格折算为等值的卢比。


对于进口或注册(CMO的IMEI号码)时处于完整组装单元(CBU)状态的手机,将征收25%的销售税。对于价值不超过500美元的手机,销售税将设定为18%。


对完全散件组装(CKD)/半散件组装(SKD)方式进口和以CBU方式供应的本地制造手机,销售税率将统一设为18%。这一政策适用于所有价值不超过500美元的手机。


此外,《一般销售税法》修订版现已引入新的“税务欺诈”定义。根据该修订版,税务欺诈指的是通过提交虚假的申报表、报表或文件,或故意隐瞒正确信息和文件,违反税法规定,导致少报或少缴税款,或虚假申报税收抵免和退税,从而造成税收损失。


FBR还宣布设立全新的税务欺诈调查部门,专注于全面打击税务欺诈行为。该部门主要负责发现、分析、调查和预防各种税务欺诈行为。新部门下设多个专职单位,如欺诈情报与分析组、欺诈调查组、法律组、会计组、数字法医与犯罪现场组,以及行政组等。


同时,更新后的《销售税法》规定,FBR 有权要求任何个人或特定群体将其电子开票系统与委员会的计算机系统连接,以便进行实时销售报告。


此外,任何人如果向税务局人员提交虚假或伪造的文件,或销毁、篡改、损坏、伪造包括营业税发票在内的记录,或者故意或欺诈性地作出虚假陈述,将面临罚款。罚款金额为25,000卢比或逃税金额的100%,以较高者为准。


如果逃税或试图逃税的金额低于10亿卢比,涉事人员可能面临最长5年的监禁。若逃税或试图逃税的金额达到10亿卢比或以上,监禁期限将延长至10年,罚款金额则可能等同于逃税金额或试图逃税金额,或两者兼之。


此外,实施、促成或试图实施税务欺诈的人,将被处以25,000卢比的罚款或逃税金额的100%,以较高者为准。此外,涉事人员还可能面临与逃税金额相当的最高监禁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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