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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通社记者 关秀英
当地时间21日,美国达22个州发起诉讼,反对美国总统特朗普前日签署的废除”“出生公民权””行政令。他们认为,总统不能单凭一纸文书就推翻宪法和历史悠久的先例。对于这些诉讼,白宫副新闻秘书哈里森·菲尔兹表示,已准备好与各州对簿公堂。
到底“出生公民权”是什么?特朗普为什么要废除这个条约?
“出生公民权”是美国在1868年正式生效的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作出的规定,保证在美国出生的所有人都享有公民身份,无论其父母身份如何。这意味着,哪怕是持有旅游、工作或其他签证的在美人员甚至是非法入境者,他们的孩子只要在美国出生就可以成为美国公民。
但美国特朗普政府对上述修正案的解释提出异议,他们将不再承认两类人的美国公民身份:其一,在此人出生时,其母在美非法居留、其父不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其二,在此人出生时,其母在美合法临时居留、其父不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
普遍认为,任何限制或废除“出生公民权”的行政命令几乎肯定会在法庭上受到违反第十四修正案的挑战。
不过,描述即将出台的行政命令的官员称,特朗普政府会把修正案中“受其管辖”一词解释为不包括“非法外国人在美国生下的子女”。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和法律界的压倒性共识一直是,这种解释几乎没有在法庭上获胜的可能。
弗吉尼亚大学法学教授、移民和公民法专家阿曼达·弗罗斯特称,最高法院也许会在某个时候认为限制“出生公民权”的论据有说服力的想法“不再可笑”。他指出,限制“出生公民权”在2024年参加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初选者中是达成共识,而且至少有一名联邦法官已表示愿意考虑这个问题。弗罗斯特认为这并非不可想象,他在2019年不会这样说,但现在情况正在发生变化。
特朗普政府还暗示了另一种他们能拒绝无证移民子女享受“出生公民权”的方法:通过指示联邦机构拒绝向他们发放确认公民身份的文件,如社保卡和护照,以及拒绝让他们获得政府提供的服务,如在公立学校读书、医保、营养或住房福利等。这类政策很可能也将招致法律挑战,就好像第十四修正案不适用于那些人一样。
据世界人口评论统计,33个国家和两个地区(几乎都在西半球,包括墨西哥和加拿大)拥有与美国类似的不受限制的“出生公民权”。
另有4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某种受限制的“出生公民权”。例如,“出生公民权”可能只适用于在该国有合法居留权或在该国出生的父母的子女,或者难民的子女不享有“出生公民权”。
有些国家曾与美国一样,传统上承袭了英国普通法中的普适“出生公民权”,包括英国、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印度,但这些国家已在近几十年里限制或废除了这项权利。
据移民政策研究所估计,截至2019年,约470万18岁以下的美国出生儿童生活在父母之一是无证移民的家庭中,约占美国所有未成年人的7%。但研究已发现,绝大多数这类孩子不是在母亲入境时就已经怀上的。皮尤研究中心在2022年的估计,非法移民在美国生下的孩子中约六分之五是在父母进入美国两年或更长时间后出生的。
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国外长大,非公民父母的美国孩子在年满21岁时,能够像其他美国公民一样,为家庭成员担保获得合法永久居留权。批评者把这种做法讥讽为“连锁移民”。亲属担保在过去一个世纪美国数千万移民的故事里一直是重要而常见的一部分。(完)